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

  •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
  • 时间:2022-12-27 11:51:29


【资料图】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音乐类各专业使用各省(区、市)省级统联考成绩进行录取,不组织校考;  二、表演专业面向天津生源使用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其他有招生计划的省(区、市)直接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进行录取;  三、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面向天津生源由我校组织校考,其他有招生计划的省(区、市)直接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进行录取;  四、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校考工作安排等内容详见我校后续发布的《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五、我校艺术类专业对应使用的省级统联考科类详见《天津师范大学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联考科类对应表》(点击查看),原则上对应表内未涉及的省份,本年度不下达招生计划。考生本年度如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根据《对应表》内容按生源省份要求,按时报名参加所在省份相关统联考且测试合格。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

关键词: 招生计划 天津师范大学 服装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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