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头条丨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 时间:2022-12-04 11:09:09


【资料图】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我校始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1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优秀人才。  有一百多年学科历史的外国语学院已经形成了集本科、硕士、博士一体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设有英、俄、日、法、韩、西六个语种,和包括翻译在内的七个专业;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第15位。学院英语师范、翻译、日语、俄语、韩语五个本科专业获批教育部认定的全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语专业入选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西班牙语首届本科毕业生实现全员高质量就业。学院先后与国外数十所高校合作,每年选派百余位学生赴境外学习、实习或短期访问交流。学院本科生就业率高,就业面广。师范生多数在全国各地重点中小学任教,非师范生就业去向涵盖外交部、中央电视台、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世界500强等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学院还与国内外机构合力打造了中外诗歌诗学研究、族裔文学研究、现当代英语文学研究、韩国学研究等领域的多个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学院主办有历史悠久的《中学生英语》(月刊)、《中学俄语》(月刊),面向国内发行,并于2015年创办学术期刊《外国语文研究》(双月刊),语言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双月刊),为学院在新的形势下的学科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实施办法予以公布。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且具有2023年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是: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专业  英语(公费师范)、英语(非公费师范)、翻译(仅限英语语种)、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韩语)、西班牙语专业。  注:英语(公费师范)录取人数须在当年生源省(市、区)计划范围内,江苏省、上海市对我校无英语(公费师范)需求,考生不能报考英语(公费师范)。  三、招生计划  不超过49人,择优录取。  四、招生程序  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凡符合外语类保送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我校进行审核,参加相关测试。  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12日起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交所在中学填写中学推荐意见,于2022年12月16日报名截止前(以邮戳为准)寄往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审核  对考生的申请材料,我校采取“即到即审”的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审核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17日—19日,在报名系统中缴纳考试费(¥300.00元),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测试  我校将对初审合格的考生统一组织测试。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方式、时间、要求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告),未按准考证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包含自我介绍、回答问题等,分语种考查学生的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外语类保送生人选和预录取专业。预录结果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考生须于指定日期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被我校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我校将确认被我校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上报拟录取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49人)。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将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我校,我校收到录取名册后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录取通知书。此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五、监督管理  (一)我校外语类保送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聘请考风考纪监督员,对整个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二)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2239、67863374  监督电话: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网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关键词: 华中师范大学 视为放弃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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